東南網8月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以工業園區、大型國有企業、科技企業為重點對象,以農民工實名制為重點領域,積極推廣電子勞動合同的應用。 通知明確,用人單位通過自建或依托第三方電子勞動合同服務平臺(含政府和市場化相關平臺),采取或確認第三方平臺采取可靠的技術手段,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真實、完整、準確、不被篡改和可追溯。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訂立紙質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拒絕。 各地要以電子勞動合同為依托,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相關公共服務事項的業務協同辦理。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暢通用人單位線上直接申請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就業失業登記、社會保險登記等業務的渠道,并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社會保險稽核、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中可作為證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