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歸僑或華僑收養的子女,如收養關系成立,就可以享受照顧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四條“本法所稱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5年以上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如考生與具有歸僑或華僑身份的繼父母在一起生活,受其撫養教育,考生可視為歸僑或華僑的子女,享受照顧政策。(來源:《僑務政策法規問答》) 【為僑服務 盡在僑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