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騎車逆行被查,電動車駕駛員在微信朋友圈集贊。 福州新聞網5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光慧 文/攝)“我交通違法了,沒戴安全頭盔且逆行……今后保證不再違法,請朋友們幫忙點贊”。連日來,一些福清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現上述內容。對此,福清市交警大隊回應:“朋友圈集贊免罰”是針對非機動車駕駛員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推出的新舉措,目的是教育市民遵守交通法規。 昨日下午,在福清市清榮大道一個十字路口,民警正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一名未戴頭盔的送餐員被攔下,民警除了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外,還告訴他可以選擇“朋友圈集贊免罰”。 現場民警告訴記者,針對非機動車駕駛員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只要集贊20個,駕駛員就可以離開”。如果駕駛員不愿在朋友圈曝光自己,也可以選擇其他教育處罰手段,比如在規定時間內到福清交警大隊學習交規一小時、當半小時交通文明志愿者等。 福清交警大隊負責人表示,“朋友圈集贊免罰”是要求輕微交通違法的駕駛員將自己的交通違法照片上傳至微信朋友圈,在集滿20個贊后予以放行,目的是讓交通違法行為人及其家人朋友引以為戒,文明出行。 上述負責人強調,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非機動車駕駛員輕微違法行為一般會給予批評教育的警告處罰,“朋友圈集贊免罰”是一種批評教育手段,并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不少福清市民表示,這種執法方式很新穎,也很人性化,能夠起到宣傳教育的效果。 據悉,福清交警大隊推出該項舉措以來,已有100多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接受了“朋友圈集贊免罰”。 |